生物質鍋爐使用注意事項主要包括哪些?
2020-06-23 14:40:04
鍋爐出廠時應當附有“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、產品質量合格證明、安全及使用維修說明、監督檢驗證明(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證書)”。
鍋爐的安裝、維修、改造。從事鍋爐的安裝、維修、改造的單位應當取得省級質量技 術 監 督 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裝維修資格證書,方可從事鍋爐的安裝、維修、改造。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將擬進行安裝、維修、改造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轄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,并將開工告知送當地縣級質量技 術 監 督 局備案,告知后即可施工。
鍋爐安裝、維修、改造的驗收。施工完畢后施工單位要向質量技 術 監 督 局特種設備檢驗所申報鍋爐的水壓試驗和安裝監檢。合格后由質量技 術 監 督 局、特種設備檢驗所、縣質量技 術 監 督 局參與整體驗收。鍋爐的注冊登記。鍋爐驗收后,使用單位必須按照《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》的規定,填寫《鍋爐(普查)注冊登記表》,到質量技 術 監 督 局注冊,并申領《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登記證》。鍋爐安裝、維修、改造的驗收。施工完畢后施工單位要向質量技 術 監 督 局特種設備檢驗所申報鍋爐的水壓試驗和安裝監檢。合格后由質量技 術 監 督 局、特種設備檢驗所、縣質量技 術 監 督 局參與整體驗收。